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云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砌修塘100MW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勘测设计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2023年5月 云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香格里拉市政府签订《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合作协议》,取得了香格里拉市砌修塘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开发权,2023年6月项目完成投资备案,并纳入云南省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该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00MW(交流侧),分31个光伏发电单元,以5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升压站;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以1回220kV架空线送至500kV建塘变,送出线路长约30km。场址位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格咱乡,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8.1378°,东经99.8978°,场区总占地面积约2360.53亩,距香格里拉市直线距离约40km,场区附近有S209省道、浪都公路经过,有乡道与外界相连,对外交通便利。
2.1.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标段范围内全部工程勘测及设计工作,包括光伏发电场范围内初步设计(含安全、消防等必要的专项设计)、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
a. 勘测工作
地质勘察:光伏板范围内基础地质详勘,升压站地质详勘,集控中心地质详勘、逆变器基础详勘。
b. 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主要内容包括:光伏组件基础、交直接流电缆、升压站、箱变、集电线路等整个工程的初步设计。
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完成审查、修改完善、备案(若需要),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
c. 招标设计
光伏电站各设备采购标、施工标的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包括设备规范书(满足远程集控要求)、施工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参加各设备的技术协议签订工作。
d. 施工图设计
1) 根据确定的光伏板规格、数量和发电容量,对光资源分析及发电量进行复核计算。
2) 根据确定的光伏板规格、数量和发电容量,对光伏板占有场地、逆变器、升压站进行总布置设计。
3) 光伏组件基础、升压站、集控中心、箱变、集电线路的施工图设计。
4) 按照施工进度要求,提供设计交底及设代人员等相关技术服务。
5)设计变更或变更设计
6) 其他
5. 竣工图编制
竣工图要全面、真实反映工程实物的现状,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
e. 现场设代服务
施工过程中设代要常驻项目,及时解决施工中有关设计的问题,参加必要的转序验收和工程验收,完善设计变更或变更设计相关手续,并予确认。
2.1.3服务期:从合同签订后至竣工图编制结束止,其中施工图编制为合同签定后2.5个月出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开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10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勘测设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设总)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发电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