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满洲里热电厂2024至2026年度灰渣综合处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满洲里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5台12MW热电联产机组。
2.3 标段划分:满洲里热电厂2024至2026年度灰渣综合处置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
2.5 服 务 期: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满洲里热电厂及供热分厂2024年9月-2026年12月期间锅炉运行中生产的灰渣进行综合处置,灰渣综合处置暂定量16万吨,处置地点距离满洲里热电厂不大于50公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处置粉煤灰能力(需提供处置方式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终端综合利用或粉煤灰贮存设施或固废回填场地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及环保验收文件。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3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6月07日09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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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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