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园区科创基地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8#、9#楼及地下车库二标段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运河园区科创基地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9#楼及地下车库二标段监理 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以 沧发改投资{2022}3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河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运河园区科创基地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9#楼及地下车库二标段监理;
2.1.2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建设2栋建筑,包括:8#、9#楼及地下车库二标段,总建筑面积28391.43㎡,其中地上面积22164.64㎡,地下面积6226.79㎡。
2.1.3 建设地
2.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1.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7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止;
2.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1.2 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提供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3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
3.1.4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在线查询结果为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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