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热动力装置和110kV变电站及线路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热动力装置和110kV变电站及线路EPC工程总承包,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一期装置规模为年产205万吨甲醇、60万吨聚烯烃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已于2014年7月建成投产。二期规划建设年产220万吨甲醇、90万吨烯烃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并新增25万吨/年的EVA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
2.1.2工程规模
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热动力装置和110kV变电站及线路EPC工程总承包(以下称合同装置)的工程范围包括如下:
(1)热动力装置工程范围包括蒸汽过热炉单元和余热发电单元,主要由3台260t/h蒸汽过热炉,2台85MW抽凝式机组汽轮发电机组、1台12MW背压式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施,(3台汽轮机及发电机组甲方已采购,EPC投标方只负责施工)。
(2)110kV变电站及线路工程范围包括:化工110kV变电站、空分110kV变电站、化工110kV变电站电源线路、化工110kV变电站至空分110kV变电站之间110kV供电线路、空分110kV变电站至一期110kV总变电站之间的110kV联络线路。
2.1.3招标范围:
投标人应保证在遵守中国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人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安全、有效地完成整个合同装置的建设,招标人目前已完成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工作。
投标人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为成功建设此合同装置所需的项目基础设计中全部工程的项目管理、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不含已完成的成套设备采购部分)、施工、单机试车直至工程中间交接,配合、协助招标人完成联动试车、交工验收、投料试车和性能考核、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并提供指导与支持服务,负责处理试车中暴露的设计问题与工程质量问题,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和归档,按照合同及技术附件5【项目执行要求及业主管理规定】全过程使用数字化管理系统、配置配套设备设施,并结合技术附件14【数字化交付统一规定】要求完成数字化交付和施工阶段的数据录入,推进装置数字化设计和建设,配合智能化工厂建设及工程创优(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
投标方依据批复的热动力装置和110kV变电站及线路础设计文件,开展详细工程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至工程中交全部工作以及工程中交后至工程投产、竣工验收过程中相应的工程技术服务以及工程质保、数字化交付等全过程的工作内容。
热动力装置和110kV变电站及线路界区内的场地平整、碎石地坪、设备及结构的桩基及土建基础、钢结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暖通空调、消防电信、电信、给排水等均为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3台汽轮机及发电机组甲方已采购,EPC投标方只负责施工)。
本合同EPC总承包商负责与地方政府、供电公司协调各方面沟通事宜,办理相关手续,直至合同工程通过地方政府及供电公司的各种审查、质监、验收、接入系统等相关工作,并承担完成上述工作的相关费用,最终达到合同装置工程并网送电。
本次招标承包工程范围内的设计主项详见招标文件附带的EPC合同技术附件12“基础设计文件”和技术附件1“工作范围”。
2.1.4 不在本次EPC工程招标范围内的专业工程范围和工作服务内容如下:
①合同装置区绿化的采购和施工由招标人另行委托承包商完成。
②其他: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的其他专业工程或工作、服务内容。
EPC总承包的具体工程范围、工作内容、服务范围和界面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带的EPC合同技术附件。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计划工期:
热动力装置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装置中交时间为18个月;110kV变电站及线路合同签订之日起,到装置中交时间为15个月。
2.4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林煤炭深加工项目现场。
2.5报价形式:本次招标发包方式为EPC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含税),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并结合自身企业实际水平自主报价。投标人须将设计费、设备费、材料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和其他费用进行分项报价。具体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二、分项报价”相关要求。
2.6发票要求:工程费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设计费、项目管理费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材料采购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税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EPC合同及商务附件2-支付条件。
2.7最高投标限价:71400万元(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证书)。
3.3投标人须提供自201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1×260t/h及以上规模高温高压锅炉和1×80MW(级)及以上规模汽轮发电机组及110kV及以上规模输/变电工程,共3类装置(3类装置不限于同一份业绩合同里)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至少各1份或详细设计业绩至少各2份,且锅炉和汽轮发电机通过性能考核、110kV输/变电工程完工送电。
注:须提供业绩证明和性能考核及送电证明,业绩合同须包括关键页扫描件(扫描件中必须包含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体现项目规模范围页、签订时间等),如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提供用户单位盖章的有效证明或其他可证明的材料。投标人提供以联合体牵头人承接的工程项目业绩予以认可;投标人提供以联合体参与人承接的工程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3.4项目经理应当取得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有效期须覆盖开标日期,且证书上有证书本人签字)或高级职称证书(工程类),并具有至少1份1×80MW(级)汽轮发电机组或1×260t/h高温高压锅炉及以上规模同类项目的EPC总承包或PC总承包或施工管理(设计/施工/项目管理类)的项目经理业绩。
注: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扫描件中必须包含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体现项目规模范围页、签订时间、项目经理姓名等),如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提供用户单位盖章的有效证明或其他可证明的材料。
3.5凡在送达投标文件时未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均被否决投标。
3.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过期、模糊不清或有瑕疵的,以评标委员会在相关官网或者权威网站查询为准,相应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应证书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05月31日9:00:00至2024年06月06日16:00: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5月31日9:00:00至2024年06月07日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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