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晋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已由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开审投资审字【20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大曹庄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 (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无问题)。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3)获取说明:1.已在“ ”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后,可直接登录“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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