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2411001301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团公司2024年投资项目后评价服务已批准实施,实施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拟选取专业机构针对已完成的3个长江大保护项目开展后评价,要求专业机构按照工作安排、结合项目的前期、论证、运营等管理过程,对项目效益、项目目标、项目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总结评价结论、梳理问题风险、提出改善建议、形成相关报告。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共设置1个标段,为长江大保护PPP项目投资后评价服务,主要包括南京市六合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PPP项目、芜湖市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二期)PPP项目、六安市城区水环境(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等3个长江大保护PPP项目投资后评价服务。上述3个长江大保护PPP项目投资后评价现场工作时间预计为2024年7月底至10月底,具体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投标人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3个项目投资后评价报告(初稿)。
项目现场工作地点见第七章 技术条件及服务要求附表,非现场工作地原则上为武汉。
合同签订后原则上7天内开始服务(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团队要求专业人员15人(每项目5人计算),预计工作时间为100天,现场工作时间为90天、非现场工作时间1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
(2)项目经理要求:
年龄:至投标截止日不低于40周岁;
职业资格:具有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分级前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工作业绩: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含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项及以上投资后评价服务项目业绩,并担任该项业绩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合同、甲方出具的鉴定书等能够体现项目经理任职的有效证明材料)。
(3)团队人员要求:项目团队成员需包含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考试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分级前的造价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6人(含项目经理)、注册会计师(CPA)3人(提供证书扫描件)。
(4)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含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项及以上投资后评价服务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甲方出具的鉴定书等有效证明材料)。
(5)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无连续亏损(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6)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7)其他要求:未为本招标标段涉及的投资项目提供过评估、咨询、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工程建设业务(提供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