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安吉2×9H级燃机新建工程主厂房行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建设地点: 浙江安吉发电有限公司2套H级燃气轮机联合循环发电机组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龙口村,距安吉县约16公里,距离湖州市区约33公里,距杭州市区约65公里。厂址位置交通便利。
规模:本期工程建设2×9H级燃气轮机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招标范围:全套主厂房起重机 2 台(套)和全套循泵站起重机 2 台(套)、GIS室起重机1 台(套)及全部附件(包括全部电气设备和装置)。还包括:所有设备部件的连接螺栓、底板、设备连接电气线路;起重机的所有驱动电动机;成套范围内各系统及设备的测量元件、仪表、仪器装置;安全滑触线、起重机桥下防震照明灯及上述未提及的起重机范围内其它全部部件。(详见技术规范书)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具体以招标方要求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桥式、门式起重机A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0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桥式起重机(跨距≥60 米、主钩单勾起重量≥130T 及以上)合同业绩1份,切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07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