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伊春大箐山16.15MW风电项目等容量升级改造项目SVG无功补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1)黑龙江伊春大箐山 16.15MW 风电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境内,原装机容量16.15MW,单机容量为850kW。本项目将退役的19台风电机组进行置换,建设3台5.55MW 风力发电机组,超出原装机规模部分限功率运行,接入电网规模不超过 16.15MW。升压站10kV母线下装设1套额定补偿容量为±6Mvar的SVG直挂式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单套可实现无功从感性6Mvar~容性6Mvar范围内连续快速调节。SVG通过连接电抗器接入10kV系统。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1.2本次招标范围:黑龙江伊春大箐山16.15MW风电项目等容量升级改造项目采购1套10kV额定补偿容量为±6Mvar的SVG直挂式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单套可实现无功从感性6Mvar~容性6Mvar范围内连续快速调节。
2.1.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
2.1.4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kV及以上容量6Mvar及以上的水冷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10kV及以上容量6Mvar及以上水冷型无功补偿装置的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