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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永兴县55.4265MWp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07     浏览:0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湖南郴州永兴县55.4265MWp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公开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湖南郴州永兴县55.4265MWp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境内及周边,拟安装直流侧容量为55.4265MWp,交流侧容量为50MW,拟选用565Wp及以上功率的单晶硅太阳能 电池组件,拟采用分散逆变,分散并网方案,采用电量“全额上网”的模式。本项目通过组串式逆变器将直流系统就地逆变为交流380V系统后通过集中汇流至光伏专用低压并网柜, 最终以380V出线接入用户低压配电系统,实现全额上网。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EPC总承包人,由EPC总承包人以可研报告为基础,完成整个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设计审查、设备及材料采购(不含逆变器)、施工安装、质量监督、试验及调试、试运行、办理接入系统、购售电及并网相关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负责建设期工程保险、安全标识标牌制作、工程验收(包含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投标人除按照规划容量报总价外,还应单独报送每Wp的价格,最终根据建设容量据实结算。
2.1.3计划工期:自开工令下达之日起180天内完成全部并网,并网后2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和档案归档工作。
2.1.4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1)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设计值,创国内同地区、同期、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2)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实现工程及设备安全、稳定、经济、环保、长周期运行。(3)不发生质量事故。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标准施工规范,达到设计技术要求。
货物要求的质量标准:投标人须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设备,包括从供货、安装、调试到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部件,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14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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