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建设投资集团安徽工程
本溪高新区绿色原料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EPC总承包)
工程公司-本溪高新区绿色原料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商品混凝土采购实施方案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建设投资集团安徽工程 本溪高新区绿色原料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EPC总承包),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工程公司-本溪高新区绿色原料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商品混凝土采购实施方案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CYHXCGFA24060400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CYHXCGFA240604002/01
标段(包)名称:工程公司-本溪高新区绿色原料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商品混凝土采购实施方案-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采购商砼24550m?
(2).标段(包)编号:CYHXCGFA240604002/02
标段(包)名称:工程公司-本溪高新区绿色原料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商品混凝土采购实施方案-标段包02
招标内容及范围:采购商砼10450m?
2.2 交货期: 收到需求计划24小时内
2.3 交货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所采购物品能力的国内企业和在中国注册的中外独资、合资、合作企业,并且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者; 2.在招标人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5.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6.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内容真实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作进一步考察的权利,倘若发现投标人在提交的资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申请人在竞争本项目过程中有腐败或欺骗行为或有围标、串标行为的,即使该投标人已经中标,招标人仍将保留取消中标资格、拒绝授予合同的权利。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 注册、登录
| 提供投标人注册、
5. 招标报名
是否需要招标报名: 否 是
5.1 报名时间:
从2024-06-11 10:00 起至 2024-06-16 10:00止(北京时间)
5.2 报名方式:
注册通过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 点击【在线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