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服务期限 |
信息服务费 (元)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翟庄子村28MW风电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本项目为送出线路工程前期、采购、施工一体化施工总承包。升压站工程采购(包含翟庄子光伏项目升压站内专用设备,甲定乙购设备材料在国家电投电能易购平台采购,列入暂估价:SVG、开关柜、电缆)、施工施工总承包。全面负责送出线路及升压站工程建设,建设范围包括110KV升压站、送出工程、综合智慧能源系统等,负责完成项目送出线路合规手续办理、项目相关土地手续办理(升压站征地手续)、项目临时租地、长期征地、青苗补偿赔偿、迁移补偿、余物清理、植被恢复,项目建设民事协调、与村委协调,镇政府协调、区政府协调、市政府协调、电力公司协调及国网电力公司已建设6公里线路免费使用等外部协调,工程建设管理(安全、质量、进度、技术、档案、信息、协调管理)、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土建及安装施工(包括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修复及加固,场平等)、设备调试及各项试验、技术监督、各阶段验收(含质量监督验收、并网验收、配合升压站环保验收、负责消防验收、配合职业防护验收、负责档案验收、负责安全设施验收、负责竣工验收;负责送出线路环保验收、水保验收等送出线路所有专项验收)、试运行、消缺、涉网手续(电力业务许可证、购售电合同、高压供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等)等所需的所有工作和服务。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计划工期:184天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基本资格要求 |
专项资格要求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翟庄子村28MW风电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
(1)资质等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同类型同等级或同规模及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应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