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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热网东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2     浏览:6    
核心提示: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热网东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发改委备
  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热网东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发改委备案号:2403-152201-04-01-527923),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是国家和自治区扶持革命老区重点工程项目,属热电联产的民生工程,是内蒙古能源集团独资企业,厂址坐落于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成立于2010年9月17日,注册资本金75949万元。肩负着乌兰浩特市及科右前旗近1100万平米民生供热任务。

兴安热电是目前兴安盟最大的供热电力企业,2015年10月按期投入城市集中供暖系统,集中供热面积1000万平方米,供热区域包括乌兰浩特市河东区、市区、新区及科右前旗部分区域,陆续建设了DN1000、DN900、DN800等规格供热管道。

兴安热电现有热网东线由城区向河东区域衍射:省际通道—爱国路—岭南路—洮河路—乌兰大街—工业大道。一级管网53km,终端换热站57座,供热面积610万平米。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2.3建设规模:

电厂内部分:热网首站4台加热器换管,将2台2065t/h热网循环泵更换为3600t/h变频热网循环泵;更换两台扬程125m、流量230t/h热网变频疏水泵;由首站另增加DN1200管线150米至厂界东墙内,变径三通DN1200/DN900(预留都瑞)/DN800至铁路涵洞西口。

厂外管网部分: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至同泽热力公司的热力管网,主线开槽长度10.96km,建设DN1400管道0.16km,DN1200管道0.3km,DN800管道10.5km。

2.4计划工期:3个月。

2.5勘察设计周期:从合同约定开始服务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2.6招标范围:本工程发包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投标方基本工作范围:提供完整符合项目要求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的所有子项工程(除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子项外)。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勘察、地下管线物探、设计、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及材料供应、运输、储存、安装、地基处理、施工段的临时用地、土建及建筑工程、组织评审、施工、环保(施工及验收)、水保(验收)、消防(检测、图纸审查、验收等)、涉及临时拆迁、施工期间临时用地所征用的绿化费、青苗费、破路费、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性能考核、试验、检验(不包括金属及无损检测)、特种设备验收、取证、售后服务、试运行、消缺、竣工资料移交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涉及穿越铁路、公路等需另外委托铁路及公路设计院和施工单位设计、施工等部分,按暂估价列出(具体暂列金额在价格清单中体现),最终以实际合同价列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相应压力管道设计及安装许可证(GB2级及以上)。

(2)资格能力要求: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企业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担任过类似供热管网建设业绩至少1项,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证明为该项目负责人,则需额外提供项目负责人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明确为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移交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佐证明确为该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拟分包单位施工负责人的企业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供热或供热扩容或热网首站等类似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签订时间)。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投标报名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须为设计院。任何单位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的投标。

3.3.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3联合体各方必须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

3.3.4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3.5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业绩;

3.3.6联合体各方的奖项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奖项;

3.3.7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并提供近半年(2023年6月1日起-至今)社保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6月18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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