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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绿色生态铝一期项目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及配套工程消防系统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3     浏览:0    
核心提示:北海绿色生态铝一期项目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及配套工程消防系统工程施工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北海绿色生态铝一期项目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及配套工程消防系统工程施工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广西广投临港工业有限公司厂区。

2.2 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为广西广投北海绿色生态铝一期项目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及配套工程所有子项工程的部分消防系统工程施工项目。广西广投北海绿色生态铝一期项目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及配套工程主要包含:围墙大门、工艺车库、汽车衡、化验室、化学试剂贮存、综合维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网、危废暂存库、综合管网、石灰卸灰、储存及消化、矿石堆场破碎及输送、原矿浆制备、预脱硅、溶出及稀释、赤泥浆液处理、综合过滤、分解分级、氢氧化铝仓及输送、氧化铝输送、氧化铝仓及包装堆栈、片碱储存及化碱、蒸发槽罐区、循环母液及碱液槽、蒸发站、氢氧化铝焙烧、事故池、赤泥外排泵房、氧化铝事故沟、絮凝剂制备、新蒸汽冷凝水余热利用、空压站、消防给水泵站、氧化铝综合循环水、初期雨水收集池、废水处理站、空压站循环水、雨水提升站、原料磨循环水、10kV总配电所、原料区域10kV变配电所、溶出区域10kV变配电所、分解区域10kV变配电所、蒸发区域10kV变配电所、赤泥浆液处理10kV变配电所、综合过滤10kV变配电所、氢氧化铝焙烧循环水、西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全厂电缆防火阻燃、赤泥压滤、赤泥滤饼输送、赤泥输送管线、赤泥回水泵房、赤泥堆场、赤泥堆场管理站、赤泥堆场给水处理及加压泵站、赤泥堆场生活污水处理站以及厂前区办公楼、生产值班楼及食堂等工程。

其中赤泥堆场、赤泥压滤、赤泥滤饼输送、赤泥回水泵房、赤泥堆场管理站、赤泥堆场给水处理及加压泵站、赤泥堆场生活污水处理站位于合浦县闸口镇董公岭,赤泥输送管线从氧化铝厂至赤泥堆场,全长约22Km。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本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广投北海绿色生态铝一期项目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及配套工程所有子项工程的室内消火栓系统(不包含室外消火栓及管网系统)、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门窗及防火卷帘门系统、挡烟垂壁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广播系统以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网、全厂电缆防火阻燃的设备材料的二次深化设计、采购、制作、安装、各系统联动调试、验收、培训移交、保修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期:

(1)办公楼、食堂深化设计工期: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交装修图纸提交30日内完成深化设计工作以及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工作;如需消防设计审查,在15日内完成消防工程深化设计图纸的报审,并获得消防主管部门审查通过。

(2)安装调试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日,具体以各子项工程具备开工条件的日期为准;

(3)安装调试计划竣工日期:

a)办公楼、食堂、生产值班楼以外各子项单体消防工程须于主体建安工程完工前完成消防系统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工作(发包人、监理参与的消防工程验收);

b)生产值班楼消防工程须在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消防系统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工作(发包人、监理参与的消防工程验收);

c)办公楼及食堂消防工程需在装修工程施工完成前完成消防系统的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工作(发包人、监理参与的消防工程验收);

(4)本工程法定消防验收工作分氧化铝厂区、厂前区办公楼以及厂前区食堂、生产值班楼区三个区域分别进行;

(5)本区域消防工程调试完成后1个月内完成除办公楼、食堂及生产值班楼以外的其他项目工程的法定消防验收工作,获得消防主管部门消防验收合格;

(6)2025年1月30日前完成生产值班楼的法定消防验收工作,获得消防主管部门消防验收合格;

(7)装修工程完工后30天内完成办公楼、食堂工程的法定消防验收工作,获得消防主管部门消防验收合格。

具体进度节点要求以发包人现场实际需要为准。

2.6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验收标准、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符合有色金属行业《有色金属工业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YS/T 5430-201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及《有色金属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YST5419–2013)的 “优良”标准;其中氧化铝区域工程须获得有色金属行业优质工程奖,厂前区办公楼、食堂及生产值班楼工程须获得真武阁杯奖,如因承包人所承包的分部分项工程原因使得主体工程未获得相关奖项,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25万元整违约款。

2.7招标范围说明

2.7.1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本工程不包含室外消火栓及管网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自室外消防管网施工至末端,包含室内消火栓、喷淋全部工作内容;

2.7.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消防控制室至火灾自动报警末端;

2.7.3防排烟系统:全部图纸范围内的加压送风系统、排风系统、防排烟系统,包含但不限于风机、风管、风阀、风口;风机电源线由风机动力配电箱施工至末端;

2.7.4挡烟垂壁:完成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挡烟垂壁;

2.7.5防火门窗及防火卷帘门:完成图纸范围内的全部防火门窗及防火卷帘门;

2.7.6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消防广播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网、全厂电缆防火阻燃:完成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7.7所有灭火器及灭火器箱的采购和安装,并达到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

2.7.8承包人负责消防工程的报建、专项会审、消防检测、组织验收、手续办理等所有相关事务,以上工作内容不仅包含本次招标消防单位自身施工范围内的,且应含建筑结构、消防道路、室外消防管网及各分包单位实施的一切涉及消防验收的所有范畴,直至法定消防验收合格,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7.9消防管道安装前必须参与综合管线的深化且必须结合综合管线布置、装修施工,消防管道的穿梁开孔及孔洞的封堵等应由消防单位施工。管道交叉打架时(重点地下车库管道的安装),应按照管道交叉避让原则进行返弯施工考虑(有压管让无压管、小管让大管)。以上为了满足装修要求及综合管线布置效果考虑的各种措施和要求全部包含于本次招标中,后期均不再另计,现场施工时务必遵照发包人统一安排;

2.7.10套管与管道间的防火封堵等工作(所有消防系统穿墙管道与套管之间的防火封堵等工作,费用包含在管道综合单价内;

2.7.11在配套设施(正式水电等)未达到正式使用的情况下,承包方应保证对本工程验收的正常进行所需一切条件提供支持,包含消防系统联动调试所需的灌水、送电、与其他专业联动调试的配合,并保证验收通过;

2.7.12在施工过程中配合精装修工程造成的拆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精装吊顶调整管道高度、配合精装贴砖及墙面美观调整墙面设备设施位置、喷淋头位置及型号的变更等),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无条件进行拆改工作(以变更签证的形式体现);

2.7.13消防检测费用包含在本次合同范围内,消防检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A、消防供配电设施;B、火灾自动报警系统;C、消防给水设施;D、消火栓和消防炮;E、自动喷水灭火系统;F、加压送风系统;G、防排烟系统;H、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I、应急广播系统;J、消防专用电话系统;K、消防分隔设施;L、消防电梯;M、灭火器;N、气体灭火系统等项目;消防工程建设全过程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的消防检测工作由发包人负责委托,相关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7.14承包人应对本工程技术、操作、使用及维护向使用及物业管理单位培训,保修期间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及物业做好维修工作。就消防验收问题与消防部门进行沟通,并负责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2.7.15承包人应对现场的预埋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指导各子项施工总承包单位现场做好预埋、预留准备工作,负责消防系统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保修,并负责工程报建、专项会审、组织验收、手续办理等所有相关事务,以上工作内容不仅包含消防单位自身施工范围内的,且应含建筑结构、消防道路、登高面及各分包单位消防验收复检等一切涉及消防验收的所有范畴。在其他与消防验收相关的分包施工项目具备验收条件下,消防工程由承包方负责通过消防部门验收,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7.16本工程其中办公楼和食堂须结合二次装修做消防系统施工图的深化设计,并向发包人提供BIM图;

2.7.17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需要调整承包范围和工程量,承包人不得提出任何费用索赔,本工程消防工程措施费不单独计取,包含在综合取费中。综合取费包含但不限于景观配合费、精装修配合费、施工措施费、赶工费、夜间及节假日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费、场外租地及交通费、二次搬运费、生产(生活)临建的搭设及搬迁和拆除、管理费、保险费、规费、利润、不可预见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检验费、调试费、竣工验收资料费用、工程与设备试运行费用、施工场地清理及垃圾外运(含收集、倾倒、堆放、处理等)、成品保护费、风险费等各项税费,消防检测费已在综合取费中考虑,不再单独列项; 

2.7.18本工程消防系统工程与其他承包人实施界区见《消防工程施工详细划分表》

2.7.19本工程部分设备及材料为甲控乙购,由发包人明确设备或材料品牌、质量标准及供应商范围,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自行采购、制作及安装,未经发包人认可的甲控乙购设备及材料,不允许使用在工程建设中,具体见《甲控乙购设备材料清单》;

2.7.20本工程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等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由发包人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发生的检测费用和配合检测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检测试验取费表

序号

检测服务名称

计费下浮费率

备注

1

工程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试验检测

70%

含6%增值税

2

工程结构及构配件试验检测

77%

含6%增值税

3

地基与基础检测

49%

含6%增值税

4

建筑物附属工程检测(不含防雷及消防)

80%

含6%增值税

5

环境工程检测

80%

含6%增值税

7

其他检测(如有))

70%

含6%增值税

实际完成检测费用=实际完成工程量×《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和标准指导性意见》(2022年版)单价×(1-计费下浮率)

2.7.21对于承包人配套的控制装置、仪表设备,承包人提供与全厂DCS控制系统的接口并负责与DCS控制系统的协调配合,直至接口完备。

2.7.22承包人应在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试运行及项目管理等各个环节使用标识编码。承包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资料、图纸)和设备铭牌上标识到元件级。管道系统需编至阀门、仪表及管线,深度到元件级,承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编码。

2.7.23基建管理系统使用服务费: 招标人为了规范工程管理,向中标人提供基建管理软件使用许可并对中标人进行培训。要求中标人在工程过程管理中使用基建管理软件进行项目进度管控、安全管理、款项申请及支付等。中标人需要向招标人支付系统使用服务费(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计算),中标人可以直接支付给招标人或由招标人在支付第一笔工程进度款时一次性扣除。

2.7.24其他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项目类别: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消防或总建筑面积7万㎡以上公共建筑消防工程施工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及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出具的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如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上述评审因素的,则须提供能体现评审因素的相关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3.4.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3.4.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3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最低要求:人数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安全员作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承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3日12时至2024年6月20日17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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