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邮区中心出口场地设备维保及相关备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邮区中心出口场地设备维保及相关备件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适用于委托代理机构项目)
1、 项目名称:徐州市 邮区中心出口场地设备维保及相关备件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ZBZBZ0000325ZX0006
3、 项目概述:
3.1 采购内容:本项目提供徐州邮区中心设备(一套小件分拣机+一套矩阵)的例行保养和日常故障维修,维保和维修过程需要更换的配件据实结算,以上相关费用预算约46.2万元/年(详见招标文件)。
3.2 服务方式:现场服务。
3.3 服务
3.4 服务期:一年。
4、 招标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备注 |
1 | 徐州市 邮区中心出口场地设备维保及相关备件采购项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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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 46.2万元/年(含税),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5.1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2 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3 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5.4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5.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5.6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5.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8 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5.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5.10 投标人须在徐州地区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在本项目服务合同生效前在徐州地区设立服务场所。(提供相关资料或承诺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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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