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河北公司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位于邯郸市丛台区电厂街30号,距离107国道 1.5公里,经邯郸市北环路可到达。脱硫制浆系统为两台机组公用,脱硫制浆系统有MQS-T2460湿式磨机两台(生产能力10t/h),用于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中石灰石的粉磨,制成石灰石浆液后供脱硫系统使用。根据脱硫系统需要,需招标石灰石。
招标范围:21000吨。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交货时间:分批按照招标方预定时间交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灰石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1万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24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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