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
磷石膏资源集中库建设项目工程PC总承包
十六公司-磷石膏资源集中库建设项目-排洪系统爆破工程分包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 磷石膏资源集中库建设项目工程PC总承包,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十六公司-磷石膏资源集中库建设项目-排洪系统爆破工程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XM2023-JCSS002-0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XM2023-JCSS002-010/01
标段(包)名称:十六公司-磷石膏资源集中库建设项目-排洪系统爆破工程分包-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磷石膏资源集中库建设项目排洪系统爆破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乳化炸药、数码电子雷管、危化品运输保险车、炸药雷管等民爆物品材料供应及现场临时储存、人工工资及服务费、起爆器雷管等零星材料、24小时爆破循环施工等。
2.2 计划工期: 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 建设 同时满足图纸设计要求。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2)具有有效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四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工程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