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 市政建筑工程公司
六安市城区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段一)
十四化建市政公司-六安市城区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段一)-六安市城区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城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 市政建筑工程公司 六安市城区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段一),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十四化建市政公司-六安市城区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段一)-六安市城区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城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A7GXCGFA230905005)。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A7GXCGFA230905005/01
标段(包)名称:十四化建市政公司-六安市城区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段一)-六安市城区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城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城南厂体表改造包括厂区设备更换维修、仪表自控更换、道路、池体外立面修复、池体清淤、仪表间改造、配套泵站维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计划工期: 60天
2.3 建设 (2)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3)实现“零事故、零伤害、环境污染最小化”的目标。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公司合格分包商。 (2)资质等级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具有水厂维修或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承包业绩,业绩中需包含水厂维修或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工作范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财务要求:需提供2023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注:本工程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