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通河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通河县经济开发区内,拟建两个地块,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机械制造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规划用地34608平方米,拟建两座机械制造标准化厂房、一座门卫及厂区配套设施;2.农林产品加工集散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规划用地17981平方米,拟建一座单层的丙类厂房、一座污水处理站及厂区配套设施。
2.1.2招标范围:主要包含可研、规划设计、测绘、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清单控制价、委托第三方消防审查及水土保持报告编制等工作。详见技术文件。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
2.1.4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 达标投产等相关法规、条例、管理办法等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厂房设计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设总)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厂房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