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新疆吐鲁番市
1. 招标条件
本新疆公司吐鲁番风电公司10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千伏汇集站及配套送出工程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疆公司吐鲁番风电公司10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新疆吐鲁番市境内。项目依托本地丰富的风能资源拟开发100万千瓦风电项目,新建220千伏汇集站、110千伏升压站及配套送出工程,同时配置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电化学储能(具体建设内容以项目建设厂址及可研为准)。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完成吐鲁番市10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千伏汇集站项目及配套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报审、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报审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如需批复),配合招标人完成可研收口审查。配合招标人完成主体工程施工单位、主机设备、汇集站及升压站设备采购所需的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书的编制。项目场址、送出线路、接入方案等由投标人中标以后,根据风资源、可选场址、接入或送出情况确定项目具体内容。
前期专题报告主要有:完成吐鲁番市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20千伏汇集站及配套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吐鲁番市10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千伏汇集站及配套送出工程的地形图测绘及初勘、接入系统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环评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规划论证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及预审与选址报件编制及报审服务、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及审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及压覆矿查询批复、职业病预评价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社会稳定性评价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电能质量评估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等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
2.3服务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吐鲁番市10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千伏汇集站及配套送出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其中:风资源评估报告和机组选型论证报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并根据外审意见进行修改定稿,可研审查完成后5天内完成收口版。
其他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原则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编制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2项200MW及以上新能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或设计或勘察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装机容量、合同签署页),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装机容量、合同签字盖章页等要求,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19日9时00分至2024年6月25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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