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WZSB-2024-05-09号
所属行业:钢铁行业
标讯类别:国内招
所属地区:江西省新余市
附属图像处理工作站配置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主机 台 1 2 场景摄像头 个 1 3 WIFI中转器 个 1 4 电源适配器 个 1 5 电源线 根 1 6 接口线 根 1 7 4G/5G物联网卡 张 1 8 32G/U盘 个 1 9 立体化台车 台 1 (二)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要求: 下列技术标准中标注“*”的技术要求为可视软性喉镜系统设备的重要技术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 1、*采用数字电子微成像技术,无内置光纤,视角≥90°(DFOV 120°)空间分辨率≥10.101p/mm。 2、*插入部外径≤3.5mm,内置吸引通道≥1.2mm,长度≥600mm。 3、*主机内置操作使用视频,方便临床医护人员快速掌握设备使用方法。 4、*照明采用LED灯,亮度≥400LUX,三档亮度可调节,非光纤照明。 5、*支持无线及有线传输功能模块连接图像处理工作站,实现远程、直播、报告打印等,方便医生操作、教学。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投标人所供货物非自己生产制造的,需提供产品授权经销证明。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评审依据: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评审依据: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投标方至少提供一个此次招标的同类型设备的国内三级医院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复印件中需反映出签约双方的名称及公章、签约时间、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等) (六)投标单位供货的医疗器械需为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的设备,投标时需根据投标人供货的医疗器械类别提供以下要求的资料。 ①投标人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登记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投标人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 (七)信誉:近三年(2021年-2023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未在行业内发生重大医疗设备质量事故的,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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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