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哈密煤电公司花园电厂4号吸收塔除雾、喷淋系统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花园电厂厂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境内。厂址东北距哈密市约62km,北临哈罗公路和哈罗铁路,南靠建设中的神华国能哈密大南湖矿区一号矿井工业广场,厂址场地自然地面高程482~530m。 电厂建设规模为4×660MW直接空冷超临界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4号吸收塔于2015年5月投入运行,2017年1月超低排放改造,截止2023年12月底,已连续运行9年,喷淋层的主管道、喷淋支管磨损严重,部分管件已经磨穿;除雾器叶片污堵、破损严重,冲洗水管多处断裂、开焊,需要对其进行更换。
2.1.2招标范围:对4号机组吸收塔五层喷淋层管道、喷嘴全部更换,同时对布局进行优化;除雾器更换为三层屋脊式,其中除雾器水管更换为2205材质。旧管道拆除并搬运到招标人指定位置。在整个脱硫4号机组喷淋管改造中,搬运起吊、喷淋管转运叉车的配合等由投标人负责。
2.1.3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计划90天完成(50天内完成供货,40天内完成施工)。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保证期为自机组投运后一年内。
2.防腐修复部位无遗漏
3.除雾器后方雾滴含量不大于20mg/Nm3
4.喷淋层覆盖率达到300%
5.如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投标人须在48小时内无条件进行处理,且质保期从设备正常投入运行后重新开始计算。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脱硫吸收塔喷淋层或除雾器施工或改造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脱硫吸收塔喷淋层或除雾器安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