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南自华盾数字化电厂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南京南自华盾数字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内江市。 2.2项目规模:本项目包括会议系统、智能机器人巡检系统、数据中心机房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专用工具等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移交等。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交货完成,3个月内完成安装实施工作。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数字化电厂基础设施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8.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项单个合同100万元以上电力信息化或智能化弱电相关集成类的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合同总价符合要求及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6-21 17:00到2024-06-28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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