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种原煤仓分仓及液压双向推煤器技术在原煤仓的研究与应用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包)。
2.1.1项目概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宁夏石嘴山市河滨工业园区,东临黄河,西靠包兰铁路和109国道,南近石嘴山煤矿和石嘴山市园林场,北依石嘴山钢铁厂,西距包兰铁路线5km,距石乌公路1.5km,南距银川市120km。交通方便、地域开阔,地理位置优越。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330MW亚临界机组,配置由武汉锅炉厂设计生产制造的WGZ1004/18.4-2型锅炉,采用冷一次风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纯前墙燃烧方式。每台锅炉配置四台MPS225中速辊式磨煤机,每台磨煤机配置一台约500吨原煤仓,每台原煤仓有甲、乙两套输煤系统,主要存在问题:1)无法满足机组深度调峰响应的需求以及入炉煤的燃料灵活性燃烧;2)高热值煤的浪费;3)发生堵煤、蓬煤的现象。
2.1.2招标范围: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种原煤仓分仓改造及液压双向推煤器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受理发明专利3篇、实用新型专利1篇,具体详见技术规范及要求。
2.1.3项目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详见本章2.1.2招标范围。
2.4 项目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6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研究内容并提交科学研究报告,并完成项目验收;具体服务期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火电机组煤仓分仓(合同内容须含液压双向推煤器或犁煤器的供货及安装)改造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火电机组煤仓分仓(合同内容须含液压双向推煤器或犁煤器的供货及安装)改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01 17: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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