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 购置新能源轻型箱式载货车、栏板载货车及后翻垃圾清运压缩车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JDZ2024G-06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 购置新能源轻型箱式载货车、栏板载货车及后翻垃圾清运压缩车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购置新能源轻型箱式载货车、栏板载货车及后翻垃圾清运压缩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WTJDZ2024G-065-1(乌鲁木齐客运段购置新能源轻型箱式载货车及栏板载货车)序号包件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11新能源轻型载货汽车(厢式)辆82新能源轻型载货汽车(栏板)辆23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台3WTJDZ2024G-065-2(购置后翻垃圾清运压缩车)序号包件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11后翻垃圾清运压缩车辆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包件: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2.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委托授权书。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提供新能源货车供货业绩合同及相应项目结算发票复印件为一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不接受联合竞标。2包件: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企业委托授权书),不接受联合体。2.提供近三年以来经营业绩不少于3份(合同或中标通知书)。3.能够按照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提供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货商不得是国铁集团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5.供货商在项目进行期内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无不良信息记录、无处罚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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