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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沽171.6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6     浏览:0    
核心提示:天津宝坻里自沽 171.6MW 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已取得天津市 宝坻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2308-12
   天津宝坻里自沽 171.6MW 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已取得天津市  宝坻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2308-120115-89-03-101495),现对该项目的 220kV 送出工程 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天津宝坻里自沽 171.6MW 渔光互补发电项目
2.3 建设地点:天津市宝坻区
2.4 建设规模:新建单回 220kV 送出线路,路径长约 15.8km,其中,架空路 径 13.7km,电缆路径 2.1km。
2.5 计划工期:2024 年 8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总工期 113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天津宝坻里自沽 171.6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新设路径全   长 15.8km,其中新设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 13.7km,新建 220kV 铁塔 43 基,新   设 220kV 电缆路径长约 2.1km。新设路径跨越京滨高铁、津蓟高速、宝白公路、 秀针河、燃气管线、输电线路、鱼塘等。本工程与新建 220kV 升压站的分界点为   新建 220kV 升压站的出线门型构架,与升压站门型构架之间的连接,包括附件、 安装、调试、协调含在本标段内。本工程与张岗铺 220kV 变电站分界点为张岗铺   220kV 变电站 2221 间隔,间隔改造(除 2221 间隔通信部分,该部分为暂列金) 不在本标段内,与间隔之间的连接,包括附件、安装、调试、协调等均含在本标   段内。
2.6.1 勘察设计工作应包含但不限于此:以天津宝坻里自沽 171.6MW 渔 光互补发电项目 220kV 升压站出线门型间隔构架为界,张岗铺 220kV 变电站接入端间隔为止的送出线路、张岗铺 220kV 变电站间隔通信设备(最终以电网初步设  计审查为准)、OPGW 光缆等的勘察、初步设计(含审查,取得本项目初步设计  涉网审查意见,满足天津电网并网申请要求)、跨越专项设计(含审查,满足高  速、高铁等主管部门要求) 、试桩、桩基检测、设计报告的编制、施工图设计及  评审、竣工图编制等项目所需全部设计内容(所有设计需按电网公司入网标准和  要求执行),设计方案须严格遵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关于本项目路径、选址批复  意见。包含电气设备技术规范编制、相关招标文件的编制、提供技术交底、并安  排有经验工代在项目开工至完工期间驻场进行技术服务工作、配合进行竣工验收、 档案验收等。
2.6.2 物资供应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此:220kV 送出线路施工(包含通讯系 统)等所需设备和材料的供货,含导线、地埋电缆、杆塔、地线光缆、塔基标识 (按电网公司标准编号并挂标识牌)等。对侧站间隔通信设备(最终以电网初步 设计审查为准)工程所需要的设备及施工材料。
2.6.3 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此:送出线路范围内电气、土建、安装、通讯工程 施工及其相关调试、试验(试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线路工频参数测量,光纤损 耗测试等并出具相关试验报告。试验结果需满足电网公司线路保护定值计算及场 站并网需求。)、验收;通信通道业务的安装调试(包含大唐天津宝坻里自沽 171.6MW 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升压站、对端张岗铺 220kV 变电站架构光缆终端盒的 熔纤、张岗铺 220kV 变电站间隔通信通道安装调试、上传调度数据网、远动信息 的业务通道开通及调试等)。(注意:本项应符合电网公司调度要求。)
2.6.4 调试、试运、测试:投标人负责项目所涉及全部的调试、试验、试运  及检测等,包括并不局限于塔基检测、电气设备试验(包含电缆、电气等设备的  试验及其他特殊试验),系统调试(包含运行前所有调试项目)、试运行、带电  前检测、带电后试验, 负责配合天津宝坻里自沽 171.6MW 渔光互补发电项目  主体工程标段进行系统调试、特殊试验,配合设备厂家调试以及有关技术服务, 负责组织地方电网接入验收并根据其出具的意见完成整改,完成全部设备、材料  的第三方检验。
2.6.5 施工组织:招标人负责塔基础及电缆占地部分永久用地征租费用、水  土保持补偿费、林草地占地补偿费、林草地植被恢复费、相关税费及手续办理, 负责塔基础、电缆部分永久占地的青苗赔偿、渔业养殖赔偿、地上附着物清理及补偿等相关费用,以及相关手续办理。投标人负责工程实施需要临时占地的征租 费用、青苗赔偿、渔业养殖赔偿、地上附着物清理及补偿等相关费用, 以及相关 手续办理;负责协调地方关系,协调铁路、高速、电网关系,处理群众利益和有 关投入运行所需的手续及相关费用;负责临时占地恢复,并通过有关验收;负责 电力线路、通信线路迁改、补偿及手续办理。
2.6.6 服务:招标人负责跨越高铁和高速所涉及的设备设施调查,跨越引滦  明渠、南水北调管线及排干渠所涉及的影响评价, 架空跨越引滦明渠生态红线区  域所涉及的不可避让论证,负责跨越高速用地占用费、铁路用地借费用。投标人  负责编制以上跨越所涉及的专项施工方案,办理并取得高速公路、铁路、水务、 生态等主管单位相关单位施工许可批复;负责项目实施及负责实施产生的措施费、 赔偿/补偿费及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工作,费用(包含税费);负责施工完成  后的措施恢复及相关单位的验收、整改等相关工作及手续的办理, 相关手续办理  引发的协调费等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包含税费);负责线路通道上除林草地  以外的树木砍伐及工程临时用地所涉及的树木砍伐,取得林业部门批复,支付砍  伐、补栽等相关费用(包含税费)。
2.6.7 投标人负责本工程相关的专项验收及各阶段验收、安全设施标准化、 消缺、培训、试运行、转商业运行、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办理建设期工程  保险(除建安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 ,最终达到公司达标投产要  求、满足公司四优工程管理办法要求并通过集团公司验收。专项验收含  安全设施、防雷检测、消防(含检测)、环保验收、水保验收、劳动安全和职业  卫生等各项专项验收(配合档案验收)、质监。
2.6.8 投标人负责本工程质量监督相关报审资料准备、工作协调、阶段验收、 竣工验收及相应整改,取得同意并网通知书;负责协调电力公司并按电力公司要 求办理线路工程所涉及的与现状线路交叉跨越、进站施工、线路首次带电等相关 措施、方案编制及执行, 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包含税 费);若因投标人未完成手续办理,造成不能涉网施工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 责,招标人将按程序追究投标人责任。
2.6.9 招标人负责可研、土地预审(选址意见)、水保、环评、压矿、军事、 文物、社稳、项目核准、地质灾害性评价等前期方案及批复。投标人协助招标人 办理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相关手续办理引发的协调费等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负 责(包含税费)。
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 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 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 件办理、水保、安全设施、环保、土地复垦、消防、职业卫生等所有工程阶段内 容、竣工验收以及本工程实施过程当中的疫情防控措施等, 本工程相关方面的工 作内容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相关费用均已含在投标人报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 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工程设计电 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 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承装二 级和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22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 EPC 投运业绩并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至少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 要内容页、投运证明或验收证明等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 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 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 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220kV 及以上已竣工 输电线路工程 EPC 总承包(包含联合体形式)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5.1(两个)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 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 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各 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 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 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5.2 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 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 专业乙级及以   上资质;近五年内须具有至少 2 个 220kV 及以上规模已竣工的输电线路工程设计   业绩。
3.2.5.3 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 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承装二级和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 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近五年内须具有至少 2 个 220kV 及以上规模输电线路工 程竣工业绩。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 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 供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 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 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 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 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 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至 2024 年 7 月 8 日  17 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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