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档案管理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一期工程)是世界首套大型工业化煤制烯烃示范项目,自2010年建成投产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达到设计指标,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于2014年5月通过了国家竣工验收。为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规模化优势, 决定在现有包头煤制烯烃工厂(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建设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通过技术升级、优化改造、节能减排、系统整合等措施,打造成为规模化、集约化、一体化的包头现代煤化工产业基地。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 包头煤化工有限公司(一期工程)的预留地和新规划南区,依托一期工程的部分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生产装置包括:空分、气化、净化、硫回收、甲醇合成、甲醇制烯烃、聚乙烯、聚丙烯、卸储煤等装置,以及公用工程和生产辅助设施。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于2023年底施工开工,计划于2026年底工程建成,具备投料试车条件。
2.1.2招标范围:根据《项目文件控制管理规定》(BTCTO-ZD-PMD-32)、《项目档案管理规定》(BTCTO-ZD-PMD-31)等有关规章制度完成项目文件的控制及档案管理和档案专项验收工作,确保文件的流转通畅;项目文件(纸质和数字化副本)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4合同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1.5地址:包头化工厂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在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或文档控制或档案咨询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档案专业馆员(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