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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威宁县牛棚仙家坪农业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7     浏览:2    
核心提示:威宁县牛棚仙家坪农业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威宁县牛棚仙家坪农业光伏
  威宁县牛棚仙家坪农业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威宁县牛棚仙家坪农业光伏电站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威宁汇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

2.2 项目名称:威宁县牛棚仙家坪农业光伏电站EPC总承包。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威宁县牛棚仙家坪农业光伏电站拟建场址位于贵州省威宁县牛棚镇和斗古镇境内。站址中心点位于东经103.80105972°,北纬26.97061688°。

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实际装机容量为130.08096MWp。拟采用216814块600Wp单晶硅光伏组件,共设37个方阵,每26块光伏组件串联成一个光伏组串。以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的220kV牛棚仙家坪农业光伏电站升压站,220kV牛棚仙家坪农业光伏电站升压站以1回220kV等级接入220kV玉龙开关站220kV侧,送出线路型号为JL/G1A-1X300mmm,送出距离约24km。220kV牛棚仙家坪农业光伏电站升压站为1台100MVA的主变压器,主接线采用线变组接线。

2.4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本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包含但不仅限于整个项目的设备采购(组件、逆变器、箱变、主变、GIS、SVG、35kV高压开关柜、35kV接地变兼站用变成套装置、0.4kV低压开关柜、二次成套系统、预制舱及其附属设备等甲供设备除外的其他设备)、设计工作、施工工作、协调、试验、并网验收、联合试运转等内容,直至通过移交生产验收、达标投产验收、项目档案组卷及验收、竣工验收;同时配合发包人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审计等工作。

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电站选址、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设计(初步设计和审查、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技术规范书、竣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等,上述涉及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2)所有设备与材料采购(组件、逆变器、箱变、主变、GIS、SVG、35kV高压开关柜、35kV接地变兼站用变成套装置、0.4kV低压开关柜、二次成套系统、预制舱及其附属设备等甲供设备除外的其他设备)及运输、甲供设备卸车(车板交货)、接收和保管、全部设备的安装、试验、试验及调试、并网验收、联合试运转等内容,上述涉及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3)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辅助工程、场地平整、光伏场区土建工程、大件运输道路、临时道路、检修道路、进站道路、35kV集电线路工程、升压站建设工程(包含主变及油坑、GIS、SVG、预制舱等设备基础、接地工程、场区性建筑及地下设施等)、接入升压站220kV间隔工程、220kV送出线路工程、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环境保护方案实施等,质保期内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修补等相关工作,上述涉及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4)完成项目整体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和建设管理,组织完成项目工程档案组卷并通过验收(含发包方、监理、监造档案),上述涉及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5)办理项目光伏场区、升压站、集电线路、道路等所涉及征地、光伏场区租地、电网手续。

(6)环保、水保等开工前的合规手续由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并完成支付服务合同款。如有合同变更,费用由承包人办理。若涉及压覆矿,压覆矿赔偿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7)如承包人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其应该承担的相关责任,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或自行解决,并不免除投标人的处罚责任,且由此产生的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投标人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8)本项目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要求必须是正版系统。

(9)全部工作应满足地方政府及电网公司全部要求。

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 建设地点/项目地点:贵州省威宁县牛棚镇和斗古镇境内。

2.6 计划工期

项目光伏部分、升压站及送出线路:2024年07月30日开工。

全容量并网发电:2025年3月30日。

总工期 :243天,具体进度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或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应具有累计总装机容量在100MWp(含)以上光伏电站工程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至少1个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担任过至少1个光伏电站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投标人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最近三年指2021年度至2023年度,2023年度未出的,可提供2020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6月26日起至2024年7月2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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