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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晟华府一期(首批次建设)1#、2#、3#、S1#、S2#及地下车库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8     浏览:0    
核心提示:国晟华府一期(首批次建设)1#、2#、3#、S1#、S2#及地下车库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2024
 国晟华府一期(首批次建设)1#、2#、3#、S1#、S2#及地下车库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029

新乡国晟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晟华府一期(首批次建设)1#、2#、3#、S1#、S2#及地下车库EPC总承包项目,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029

2、项目名称:国晟华府一期(首批次建设)1#、2#、3#、S1#、S2#及地下车库EPC总承包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资概算: 16360.76万元。

5、项目概况

5.1、建设内容:本项目位置地块位于东崇路与新安街西南角,占地约58.23亩,总建筑面积约12.43万m²,其中本次招标内容为首批次建设规模为约5万平方米。

5.2、招标范围:

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设计和施工)模式建设。包含施工图设计(不含景观设计、专项优化设计、BIM设计)和施工过程的设计服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与安装、缺陷修复、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备案、项目评审、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其中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施工图审查。

5.3、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市区。

5.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5.5、标段划分:1个标段。

5.6、工期要求:900日历天。

5.7、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能按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1.1、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近三年(指 2021、2022、2023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起算至2023年度。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基本户银行提供资信证明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仅牵头人提供);

3、项目负责人要求:

3.1、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缴纳的三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材料;

3.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证书,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缴纳的三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材料;

4、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缴纳的三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6.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6.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8日08:30至2024年07月04 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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