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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司营口电厂鞍山海城市生态治理+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1.8MW)接入系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8     浏览:1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1. 招标条件本辽宁公司营口电厂鞍山海城市生态治理+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1.8M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1. 招标条件
本辽宁公司营口电厂鞍山海城市生态治理+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1.8MW)接入系统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辽宁公司营口电厂鞍山海城市生态治理+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1.8MW)接入系统设计服务。

2.2服务地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2.3采购内容: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1.825MW,分为两个独立子项目实施,投标方须根据各个子项目实际情况分别编制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接入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接入系统无功补偿专题研究报告、消纳能力分析研究报告、电能质量评估报告等,并按照电网公司审查意见修编报告,满足电网公司并网需要,通过电网公司审查,最终取得所有子项目的电网公司接入审查意见。

2.4服务期:在招标方与投标方签订合同后,投标方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应子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报告的编制,并具备审查条件,在签订合同后25个工作日内取得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意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至少2个光伏项目接入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首页、签字页及主要内容页)。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03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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