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遵化市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项目 已由 遵化市行政审批局以 遵审投资备字[2024]10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遵化市城市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遵化市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项目
2.1.2建设地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包含单向电动车车棚170个,双向电动车车棚49个,共计219个,充电设备接口6896个,总建筑面积约8620平方米(车棚数量,充电口数量,建筑面积以实际发生为准)。
2.1.4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年。
2.2招标范围:对遵化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进行建设及后期维护运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证明资料。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潜在投标人应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在线上使用 CA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传经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因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吉大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2.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工作要求及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的通知,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分散评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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