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山东公司八角电厂低压工业蒸汽开封路北向支线保温材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交货地点: 山东省八角电厂低压工业蒸汽供热工程(南线)开封路北向支线
2.3 交 货 期: 暂定2024年9月1日全部交货完毕,具体交货进度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环保耐高温玻璃棉、硅酸铝纤维保温毯、耐高温反射层(HHR-15/190-300)、耐中温反射层(MHR-9/150-250)、普通反射层(OHR-6.5/110-200、气垫隔热反对流层(HAT-6/310-100))。技术要求:环保耐高温玻璃棉,理论体积密度45kg/m3、渣球含量?0.1、燃烧性能等级A1级;耐高温反射层不低于300℃、耐中温不低于反射层250℃、普通不低于反射层200℃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合同金额10万元(含)以上的保温材料(含玻璃棉或硅酸镁)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必须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08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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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注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