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医疗费用数据核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 /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ZSW24000FG2188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参保人医疗费用数据核查工作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450,000.00元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采购包2(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医疗费用数据核查基础规则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050,000.00元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参保人医疗费用数据核查工作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本项目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款规定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中第三项情形。) 采购包2(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医疗费用数据核查基础规则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本项目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款规定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中第三项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参保人医疗费用数据核查工作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3.1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资料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均需提供并且满足要求。 3.2联合体投标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和成员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不得再独立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下同一包组投标。(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3.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由牵头方和成员方盖章,以及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对自身单位资料盖章或签字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须出现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 采购包2(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医疗费用数据核查基础规则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3.1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资料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均需提供并且满足要求。 3.2联合体投标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和成员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不得再独立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下同一包组投标。(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3.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由牵头方和成员方盖章,以及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对自身单位资料盖章或签字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须出现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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