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新疆能源化工集团五彩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2号脱硫脱硝(CEMS)烟气在线监测设备采购更换项目
中电投五彩湾发电公司在运两台660MW火力发电机组,两台机组先后于2020年1月、7月投入生产运行,同步建设脱硫、脱硝、电除尘环保主体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超低排放要求: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为35mg/Nm3;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50mg/Nm3;烟尘排放限值为10mg/Nm3.)目前使用的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烟气分析仪)为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的产品。产品型号为SCS-900。
交货期/工期总工期要求75天。(暂定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竣工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
交货地点/服务地点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二电厂(彩北社区)五彩湾发电公司厂区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合同签订事宜
招标结束后,合同由各项目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4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信息服务费(元) |
新疆能源化工集团五彩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2号脱硫脱硝(CEMS)烟气在线监测设备采购更换项目 |
1、对1号2号脱硫出口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整套系统进行拆装并进行更换,主要包括气态污染物监测单元、取样单元、预处理单元以及配套的上位机等。气态污染物监测单元包括但不限于主机分析仪(具备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NO及NO2)以及氧含量等参数)、预处理系统(对样气加装电伴热、冷凝器和干燥装置等)、取样装置、烟气监测参数(温度、压力、流速、含湿量等)以及配套的上位机、UPS电源、双电源切换装置等。对招标范围内所有仪器仪表、备品备件进行采购、运输、安装和调试;负责对1号2号脱硫出口整套在线监测系统高低量程(包括但不限于气态污染物、烟尘以及温压流湿等设备设施)出具环保主管部门认可的72小时调试报告;负责在设备安装更换期间按照环保主管部门要求对两台机组开展自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并出具数据异常报告证明;要求对现有粉尘仪满足动态管控及DCS双量程切换功能;负责对1号2号脱硫出口整套在线监测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气态污染物、烟尘以及温压流湿等设备设施、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进行验收并出具固定污染源CEMS技术验收检测报告。 2、将烟气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按照要求上传至DCS系统以及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烟气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除符合HJT 75-2017技术规范外,还应满足动态管控相关要求。 3、对两台机组脱硝进出口分别提供一台烟气在线分析仪(共两台),满足现场及环保在线监测要求。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新疆能源化工集团五彩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2号脱硫脱硝(CEMS)烟气在线监测设备采购更换项目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不得连续两年亏损),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具备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和国家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仅限于国家已开展认证的品目)。如为进口仪器,需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2个及以上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供货、安装等类似项目业绩, 同时要求项目业绩应提供1年及以上的成功运行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标段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并按本项目业绩要求提供生产厂家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产品合格证及相关产品报关单等资料。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2024 年 7 月 4 日至 2024 年 7 月 11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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