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内蒙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使用曝气器(2405)。报价包含提供标的物本身价款、施工安装及调试、专用工具(如有)、产生的人力、材料、制造、检验、验收、包装、运输、税率为13%增值税款、相应文件、说明书、图纸资料等到达买方指定现场。
2.1.2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有(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地点 |
备注 |
1 |
592102900368 |
曝气器|TL1300|污水IMC池SP-1006 材质UHMWPE+PTFE,中心管316L,氧利用率 20-25%,服务面积 5-10㎡ |
套 |
445 |
为改善污水处理能力,更换污水处理IMC池曝气器,技改物资,包含施工及辅材供应。 |
|
2.1.2.1曝气器包含施工安装及调试。
2.1.2.2曝气器须附带阀门、法兰、不锈钢管、管件等所有的安装材料。
2.1.2.3卖方自带施工工器具。
2.1.2.4曝气器需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2.1.2.5卖方负责旧管线的改造。
2.1.2.6曝气器在安装过程中所需要的专用工具,需由卖方提供一套专用工具。
(以上规格型号及数量仅供参考,以满足现场使用要求为准,即供货要求以第五章要求为准)。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到货;7天内安装完成并投用(单个水池),卖方可提前预制,预制时间不包含在安装周期内。
2.4交货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化工项目区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买方指定的地点。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卖方需向买方提供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如卖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有中断供应等违约行为,买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将卖方加入买方失信供应商名单的权利。如卖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未发生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标的物安装调试投用、性能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如期、保质保量将合同标的物交付至买方指定地点。
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且卖方提供税率为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安装调试投用、性能考核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付10%余款。
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本合同税率发生变化,结算时不能按原定税率开具发票的,产生的税差在合同总价中做相应调增或调减。卖方开具发票前,买方有权拒绝付款。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买方有权中止向卖方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卖方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至少3份所供型号曝气器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原件备查。
资格要求3:如投标人所投曝气器为进口产品,须为产品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提供相关授权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7月4日 10:00至2024年7月15日 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7月4日 10:00至2024年7月16日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