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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司莱芜电厂燃料翻车机干雾抑尘及输煤系统除尘设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04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1. 招标条件本山东公司莱芜电厂燃料翻车机干雾抑尘及输煤系统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1. 招标条件
本山东公司莱芜电厂燃料翻车机干雾抑尘及输煤系统除尘设备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山东公司莱芜电厂燃料翻车机干雾抑尘及输煤系统除尘设备改造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2.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3号翻车机干雾抑尘系统改造及输煤系统10台多管式除尘器改造的设计(含设备性能设计、工艺系统方案设计等)、施工、调试等,直至设备、系统运行正常达交付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3项翻车机干雾抑尘改造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具体内容的关键页)。

3.2.3其他要求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

(2)项目负责人须为该单位的合法员工,投标人须提供该负责人的社保信息记录以证明该负责人与投标人的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09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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