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湖南发展集团股份 株洲航电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项目编号:0623-2475N1106084
3、建设规模: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4、招标范围: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5、交付
9、其它事项说明:
9.1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会,意向供应商需就本项目到株洲航电 现场查勘,现场查勘费用自理,查勘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自负。株洲航电 维修部有关人员配合投标单位现场查勘。
9.2未经 书面许可,不得将合同应该履行的责任全部或部分地加以转包。
9.3意向供应商以合同总价包干形式报价,同时明确专用增值税税率。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间所报专用增值税税率不同时,则报价评分项须以抵扣完专用增值税税率后的金额(税前价)进行评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签订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至少完成过1个反恐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无否定、拒绝或保留意见。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验资报告;
4、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税收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查询结果,以本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经株洲航电 书面许可,不得将合同应该履行的责任全部或部分加以转让;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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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