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 第五工程公司
湛江一体化项目基础设施工程-K104管廊标段
十四化建五公司-湛江一体化项目基础设施工程-K104管廊标段-保温保冷工程一标段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 第五工程公司 湛江一体化项目基础设施工程-K104管廊标段,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十四化建五公司-湛江一体化项目基础设施工程-K104管廊标段-保温保冷工程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A6GXCGFA24062700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A6GXCGFA240627002/01
标段(包)名称:十四化建五公司-湛江一体化项目基础设施工程-K104管廊标段-保温保冷工程一标段-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全场工艺管道的保温工程
2.2 计划工期: 300天
2.3 建设 (2)安全施工 a.实现“零事故、零伤害、环境污染最小化”目标,确保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对外界有影响的各类污染事件; b.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杜绝疫情发生和流行;杜绝重特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和放射卫生事故; c.确保不发生消防、中毒事故; d.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1人(含1人)以上的施工事故、消防事故或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e.确保不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事故; f.确保入场设备、施工机具的安全及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 g.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h.完成各级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 i.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 j.确保不发生放射性污染事故; k.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处理和排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 l.分包商(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按照项目业主及总承包商规定,实施严格考勤制度和门禁卡制度。
2.5 其他:
在征得招标人允许后,投标人自行安排现场踏勘,以获取与投标有关的现场资料。 现场踏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公司合格分包商。 (2)资质等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完工时间计),具有化工项目施工已完工承包业绩,业绩中需包含管道保温保冷施工的工作范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财务要求:需提供2021-2023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