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工业园区黄河东路482号。
2.2 项目规模:2*33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拟定3年(2024至2027年度),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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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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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能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3 年) |
负责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办公楼保洁、物业后勤、职工餐厅 和倒班楼餐厅一日三餐制作(食材由招标方负责)及生产现场送餐 服务;包含:厂区办公楼及职工倒班楼室内外及公共区域的卫生保 洁服务;厂区办公楼及职工倒班室内上下水管道、电路、电器、供暖的维护和管理;厂区和职工倒班楼餐厅一日三餐制作(厂区每日 就餐人数约180人,职工倒班楼每日就餐人数约60人);根据招标方员工倒班需求的送餐服务工作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乌苏能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3 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项物业服务合同业绩(必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7-11 11:30到2024-07-1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