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能源水泉露天煤矿2024年7月电动装载机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投标人不得选择部分货物进行投标,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货物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1-1 |
轮式纯电动装载机 |
整机牵引力≥170kN;额定载重≥5t;配备充电功率≥240kW双枪充电桩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
水泉露天煤矿 |
1-2 |
轮式纯电动装载机 |
整机牵引力≥198kN;额定载重≥7t |
台 |
2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额定载重≥7t的轮式装载机的销售合同业绩2台(制造商、投标人或其他代理商签署的合同均可)。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及对应每份合同的至少1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信息,还需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且能体现出上述信息的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发票开具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票真伪情况并用于评标)。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证明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且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2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