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电科院南京煤炭质量监督检验有限公司燃煤发电企业燃料智能化系统设备性能试验煤样现场采制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根据电力规范导则以及 要求,集团公司所属火电企业燃料智能化系统设备每2年需进行一次性能试验(以集团最新要求周期为准)。本次委托期内预计完成约650台燃料智能化系统设备的性能试验工作。需要进行性能测试的设备主要有特殊采样机(包括两头一机、一头两机、缩分系统采样机)、采样机(包括火车采样机、汽车采样机、皮带采样机)、全自动制样机、破碎缩分联合制样机、机械缩分设备(包括破碎缩分机、电动缩分机或电动缩分器)五大类。性能试验工作包括燃料智能化系统设备性能试验煤样现场采制、化验、邮寄,煤样寄回电科院国能煤检后的制样、化验、数据分析、报告编写及出版邮寄。以上燃料智能化系统设备性能试验工作由电科院国能煤检负责实施,电科院 煤检将其中的燃料智能化系统设备性能试验煤样现场采制委外进行招标。
项目委托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招标范围:电科院 煤检对所承接的燃料智能化系统设备性能试验煤样现场采制进行委外招标,需投标人对服务期限内约650台煤炭采制样设备性能试验的煤样现场采制,并对初次检测结果指标异常的设备进行复检,复检数量不超过总检测设备数量的5%,具体工作量依据招标人进行委托并以实际发生的工作量进行验收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煤炭采制化设备性能检测试验煤样现场采制项目业绩或火电燃煤机组输煤系统运行或维护业绩共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