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华渤中B2场址海上风电项目航标设计、设置及维护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华投资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华渤中B2场址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北部海域,规划装机容量为500MW,场址面积70.6km2,拟布置59台8.5MW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场区水深17m~19m,场址中心离岸距离19km左右,拟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陆上变电站。风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35kV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回220kV海底电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
2.1.2招标范围:
根据国家及山东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开展风电场永久航标设计、设置及维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内容:
(1)永久航标配布方案编制、评审;
(2)永久航标设置,组织并通过航标技术测定和效能验收,协调发布航标动态;
(3)一年期航标维护(自航标动态发布起计算)。
2.1.3服务周期:
(1)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航标配布方案编制、评审;
(2)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航标设置;
(3)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完成航标效能验收并发布航标动态;
(4)航标设置结束后,以航标动态发布之日起计算维护期限共计12个月。
2.1.4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范及海事部门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海上风电风机基础工程或航标施工及运维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海上风电风机基础工程或航标工程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2)投标人需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7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