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卡盐湖、切吉敦曲风电场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哇玉香卡农场境内的戈壁滩上,西距海西州乌兰县茶卡镇约26km,北距青藏公路(109国道)2.5km。
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风电场合同编号如下:
序号 |
风电场 |
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 |
合同编号 |
备注 |
1 |
茶卡盐湖风电场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风力发电分公司 |
5121-WLFL-SB/JG-第1号(总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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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切吉敦曲风电场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风力发电分公司 |
5111-GHFL-SB/JG-第4号(总53号) |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茶卡盐湖风电场25台哈电风机、切吉敦曲风电场25台哈电风机加装风机叶片振动在线监测系统。
1.2.2主要工作内容
茶卡盐湖25台风机及切吉敦曲风电场25台风机加装叶片振动在线监测装置。
(1)新采购50台风机叶片在线监测装置;
(2)安装50台叶片在线监测装置。
1.2.3工期
合同签订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5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现场交货,设备到货后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每个风电场至少1组施工队伍,两个风电场同时实施。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项目业主利用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叶片在线监测装置制造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名。
(2)安全负责人1名,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3)具有高空作业证的施工人员每组不少于2人;同时具有高空作业证及低压电工证的施工人员每组不得少于2人(施工人员年龄男性不得超过55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0周岁)。
1.4.4其他说明
(1)提供数据采集器的电磁兼容认证、防雷认证第三方检测报告。
(2)网络安全隔离设备必须选用得到公安部网络安全相关部门认可的产品。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已完成至少3台叶片加装在线监测装置采购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发售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