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 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郑州车辆段洛阳地区、新乡地区2024年生产生活垃圾装卸清运项目
2. 项目编号:ZB-CL2024-05
3. 包件划分:本项目共2个包件(洛阳地区、新乡地区),按月结算。
包件号 | 序号 | 包件名称 | 地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1 | 洛阳地区垃圾清运项目 | 洛阳客整所 | 月 | 12 |
1 | 1 | 新乡地区垃圾清运项目 | 新乡客整所 | 月 | 12 |
4. 招标范围:郑州车辆段洛阳地区(洛阳客整所)、新乡地区(新乡客整所)生产生活垃圾装卸清运工作,含绿化垃圾,自行转运。
5.相关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中标方必须无条件在郑州车辆段安排下当月按时清运完毕垃圾,每星期最少清运三次,做到垃圾不堆积、不影响生产,如遇垃圾量大时必须做到随叫随到及时清运,如有拖延或清运不干净拒付当月费用。
6. 每星期由车间专管人员和中标方按合同有关要求,检查垃圾清运情况,如有垃圾清运不彻底,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
7. 中标方每月保证生产、生活、绿化垃圾及时清运,不堆积,周围地面及段内道路要清扫干净,违反以上要求扣除当月垃圾清运费2000元。如在装卸过程中垃圾池及周围物品被破坏,须照价赔偿。
8. 在工作过程中,无论何时何地发生交通事故、物件损坏、伤及第三人(人身或财产),责任由中标方全部负责,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索赔。
9.中标后须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10%,如果出现无法履行合同行为,将予以扣除。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收集、运输、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经营性许可证、符合当地政府关于垃圾清运的各项规定;投标公司所使用的垃圾清运车辆必须和投标公司名称一致,提供垃圾清运车辆照片及车辆行驶证。
2. 企业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 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近2022至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4. 中标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和安全培训,保证所有人员具备必要的铁路安全生产和业务知识,熟悉本岗位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知悉工作场所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等知识;
5. 必须在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登记、在注册并完成线上报名。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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