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2.2 项目规模:2×3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40天,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9月25日(以招标方批准的开竣工日期为准或以技术规范为准或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新疆米东热电有限公司 1 号机组电动给水泵变频改造项目 |
1号机组电动给水泵变频改造项目主要对1号机A、B电动给水泵进行变频改造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含电动给水泵液偶改造、增加一间变频器防尘电子间及冷却系统、给水泵变频器 DCS控制逻辑重新组态,并调试正常运行,对用户进行使用和维护培训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疆米东热电有限公司 1 号机组电动给水泵变频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3项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电动给水泵高压变频器(功率3500kW及以上)供货合同业绩,且投运1年以上。(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业主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拥有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且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7-17 15:15到2024-07-2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