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满洲里热电厂扩建工程2台35万千瓦热电联产煤电一体化项目安保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满洲里热电厂扩建工程2台35万千瓦热电联产煤电一体化项目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市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院内,项目预计于2024年7月正式开工,满洲里热电厂扩建工程2台35万千瓦热电联产煤电一体化项目需配置安保服务、物业管理人员。
2.2招标范围:对满洲里热电厂扩建工程2台35万千瓦热电联产煤电一体化项目主入口、次入口、施工区通道、项目基建施工现场(以围墙和对外门禁等明显对外防范设施为界)进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基建现场内所有属于招标方的设备、设施、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进出场检查、安全管理、交通管理、公共区域照明开关、监控系统及公共设施的巡检;辖区内安全隐患及消防设施检查;大门秩序维护、辖区内巡逻、门卫、车库进出口、形象岗、安防及消防监控岗等;临建区进行安全保卫、清洁、整理工作;对招标方负责区域和道路进行清扫;对招标方临建会议室召开的会议进行会议准备、布置和接待;车辆提供司机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3 项物业服务或安保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签订时间、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2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7月18日 09时00分起至2024年7月24日17时00分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满洲里热电厂扩建工程2台35万千瓦热电联产煤电一体化项目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市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院内,项目预计于2024年7月正式开工,满洲里热电厂扩建工程2台35万千瓦热电联产煤电一体化项目需配置安保服务、物业管理人员。
2.2招标范围:对满洲里热电厂扩建工程2台35万千瓦热电联产煤电一体化项目主入口、次入口、施工区通道、项目基建施工现场(以围墙和对外门禁等明显对外防范设施为界)进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基建现场内所有属于招标方的设备、设施、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进出场检查、安全管理、交通管理、公共区域照明开关、监控系统及公共设施的巡检;辖区内安全隐患及消防设施检查;大门秩序维护、辖区内巡逻、门卫、车库进出口、形象岗、安防及消防监控岗等;临建区进行安全保卫、清洁、整理工作;对招标方负责区域和道路进行清扫;对招标方临建会议室召开的会议进行会议准备、布置和接待;车辆提供司机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3 项物业服务或安保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签订时间、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2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7月18日 09时00分起至2024年7月24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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