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
中山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中山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1、 项目名称:业主中山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服务项目
2、 招标编号:CGZX-ZB-2024067/M4400000707525217001
3、 项目概述:本项目分别位于中山市三角镇福泽路15号、福泽路15号之一,总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栋两层生产主楼,一、 二层尺寸为168m×72m,建筑总高度小于24m;一栋单层配电房297平方米,建筑尺寸45m×6.6m;一栋门卫室,面积20平方米;一栋六层辅助楼,建筑尺寸35m×15m。
4、 招标内容:
(一)中山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工程采购水土保持服务,水土保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二)服务期:按施工工期及招标人要求提供服务,至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竣工验收或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三)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40万元(含税),其中:
①标包一:122万元(含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②标包二:18万元(含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注:1.投标人投标单价或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本项目共2个标包,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标包一: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投标时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能力: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水土保持方案的业绩案例1个、水土保持监测的业绩案例1个。
备注: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合同金额页(如有)、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如提供材料不齐全,该合同视为无效案例。
②提供的业绩案例合同或发票中无法体现水土保持服务的,不予计算。
4.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供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7.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负面行为)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二)标包二: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投标时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业绩案例1个。
备注: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合同金额页(如有)、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如提供材料不齐全,该合同视为无效案例。
②提供的业绩案例合同或发票中无法体现水土保持服务的,不予计算。
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供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6.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负面行为)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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