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洋河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市洋河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秦皇岛市洋河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秦审批投【2024】05-00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投资、市财政投资(待上级资金到位后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
规模:(1)人工湿地:在改河、陆万支流和东河南沟3处采用“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工艺建设人工湿地,有效面积约4.33万m²,湿地出水水质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2)生态护坡:在洋河4条支流沿线共建设生态护坡15.2km,其中:改河沿线生态护坡4.4km,吴万支流沿线生态护坡4.3km,陆万支流沿线生态护坡3.9km,东河南沟沿线生态护坡2.6km。(3)生态缓冲带:在洋河4条支流沿线共建设生态缓冲带6.82km,其中:改河沿线生态缓冲带2.92km,吴万支流沿线生态缓冲带0.66km,陆万支流沿线生态缓冲带3.24km。(4)水域生态修复长度4.76km,其中:改河0.73km,吴万支流1.39km,陆万支流1.52km,东河南沟1.12km。工程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为7033.08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949.14万元,施工图设计费83.9476万元。
建设期:244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184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试运行、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直至完成项目设计及施工所包含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一项类似项目(环保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成员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4)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3.3其他要求: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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