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甘肃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
2.2 项目规模:2×10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该项目总工期为60日历天。以招标人批复开工报告的时间为工程开始时间,计算整体工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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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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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办公和生活区EPC标段 |
负责发包人临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设计、采购和施工至竣工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发包人的办公区、宿舍和食堂;主体施工标段承包人的办公楼和6栋宿舍,以及相关的配套工程(具体内容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临时办公和生活区EPC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的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有1项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类EPC总承包工程施工完工业绩。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①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其中合同封面或首页、主要参数技术要求页、合同签订时间、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②完工证明性材料:竣工验收或能证明完工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7-22 08:30到2024-07-2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