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清江公司工控系统安全防护技术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了贯彻落实湖北能源关于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全面完善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提高工控系统整体安全防护水平,拟采购网络安全防护相关软硬件设备,在清江公司梯调中心及隔河岩电厂、水布垭电厂、峡口塘电厂工控系统区域进行部署和实施,以满足对工控系统和集团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等保测评要求。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采购恶意代码监测系统、数据库审计系统、入侵防御系统IPS、可信验证系统、综合防御装置、安全管控终端、主机病毒防护系统、工控主机加固软件、网安监测Agent探针、纵向加密认证装置、运维网关、服务器及数据库、操作系统等软硬件设备设施,部署在隔河岩电厂、水布垭电厂以及梯调中心工控系统区域,对工控系统安全防护功能进行升级改造。
具体采购范围详见清江公司工控系统安全防护技术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预计2024年9月开工,本项目总工期 3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正式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运行维护二级及以上)或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3级及以上)或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三级及以上)或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或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或信息系统工业控制安全服务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行业工控系统安全防护建设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2022年、2023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2年、2023年两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09时00分到2024年7月29日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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