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嘉善兰钧4.1035MW分布式光伏项目是利用兰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厂房屋顶,面积共计约4万平方米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安装7075块580Wp单晶组件,装机容量为4.1035MWp,该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运营模式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电量消纳方式。
项目建设周期为:项目已完成设计相关工作,需自开工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加固、施工、调试、全容量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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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服务期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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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兰钧 4.1035MW分布式光伏项目 EPC总承包 |
招标范围:嘉善兰钧4.1035MW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投标人必须完成按发包方管理要求。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电站的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接入系统设计并通过电网公司审核,根据可研报告、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及批复编制整个工程项目的详细设计(勘测设计、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详堪报告、施工图及竣工图;相关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评审及现场设计代表服务等; (2)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和现场管理:按照国家标准规程规范、项目地电网公司要求,及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采购短名单(见附件)和相应的技术规范书等要求,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完成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运输及现场保管;本项目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运输及现场保管包括光伏组件(甲供)、逆变器(甲定乙购)、支架、电缆(甲定乙购)、箱变(甲定乙购)、高低压柜(甲定乙购)、动态无功补偿(甲定乙购)、接入系统工程、全场安防视频监控系统、环境监测仪、组件清洗系统、消防安全设施、项目生产运维所需的安全器具、试验仪器仪表、生产安全标识标志、生产运营监管平台设备等所有相关配套设备的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内容。上述设备、材料如由发包人采购,承包人承担除采购运输到场外的其他责任义务。 (3)施工准备与施工:完成厂区光伏建筑屋顶漏水点修复(如需)、建筑结构承载加固(复核及验收),建设光伏配电室(如需)、设备或配电室占地处的树木移栽或赔偿(如需)、道路及建筑等因施工造成的损坏修复、光伏系统内所有设备(含组件清洗系统)的施工、临边防护、安防监控系统、气象监测、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电费结算计量表计(关口表)的检测(校验)、安装和验收并网调试及其电网公司所有并网手续的办理及协调工作、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各项检查及验收试验等;; (4)所有设计和施工(含防雷、消防等)的审批备案; (5)施工临水临电:协调厂区发包人解决施工期间的水、电、临时办公等工作。 (6)各类验收:为完成本项目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进行各阶段工程所发生的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进行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档案、供电公司等专项验收、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及竣工验收,并承担各类验收的会议费、专家评审费等费用; (7)协调、培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调现场各单位(含设计、施工、设备供货商)及厂区发包人关系,协调厂区发包人的施工配合并负责各项协调事宜的费用;负责技术培训、生产移交培训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8)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建安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并承担全部费用; (9)税款的承担:建安发票的增值税、采购设备(材料)的增值税、咨询服务类增值税; (10)光伏设备区配套:绿化、电气设备围栏、光伏配电室及监控室的装修含空调配置(如需)等相关工作; (11)若存在功率因数被考核情况,投标人负责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厂方协调、增加电容柜或其他设备等技改措施),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报价内。 (12)承包人合同范围内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 (13)合同中承包人采购设备的监造工作。 |
计划工期:约9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8月20日(实际以招标人下发的开工文件为准) 计划投产日期:2024年11月20日(全容量投产) |
619.6285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若投标人选择将设计工作分包,拟分包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可不再具备该资质,并要求提供拟分包人资质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于近5年内(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同类型同规模及以上EPC总承包投产业绩(可不含组件及逆变器),提供相关业绩的证明文件(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等);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业绩中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材料,如项目委任书等有效材料);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4)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9日全天。